成都小升初择校要慎重 毕业时不享受指标到校生
收藏此文 2018-03-17 | 编辑:admin | 阅读: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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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公布了2017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政策。按照规定,成都市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能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
成都市教育局公布了2017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政策。按照规定,成都市初中择校入学学生毕业时,不能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指标到校是指在我国部分省市实行的将重点高中招生名额分解到区域内的所有初中,给每个初中的尖子生都能获得进入重点高中机会的招生政策)。
2017年,成都小升初划片仍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所属优质初中纳入“多校划片”范围。按规定,民办学校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开展咨询时间不得早于4月15日。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的民办学校,外地生源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7日-4月24日,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早于4月29日;本地生源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5月22日,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早于5月28日。从2018年起,全市民办学校小升初原则上通过网络报名平台报名。
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0日至21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2017年中心城区小升初的学位确定分四个批次进行,第一批艺体特长生,第二批民办学校招生,第三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四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
成都市教育局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学校不得单独、委托或变相委托个人、社会其他机构进行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及各类培训班,禁止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各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