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高校学生资助“大礼包”来了!



随着高招录取工作不断推进,高校录取通知书陆续寄往中榜学子手中,一同寄往的还有《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准大学生们收到...

        随着高招录取工作不断推进,高校录取通知书陆续寄往中榜学子手中,一同寄往的还有《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准大学生们收到这份《简介》后,就会知道自己能够享受什么样的政策。你若身为家庭经济困难学子,不用为上学而发愁。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为了做到这一点,经过多年的努力,国家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学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投入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大。从制度上、投入上确保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混合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主要有以下这些方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绿色通道”,3项政策确保“能上学”。
        上学前,一般情况下,同学们要准备好学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如果家庭经济困难,不必担心,有相应的资助项目来帮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包括新生)每年7-9月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以贷到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 13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 20 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 500 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 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果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又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建档立卡特别资助,6项政策确保“安心学”。
        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在就读高校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和贷款期限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同。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学费减免,学费减免的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 3000 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我省平均资助比例在28%左右。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 8000 元。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 元。
        为助力脱贫攻坚,我省设立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项目,对2016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直到毕业。同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并可申请其他相应奖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项政策激励“勤奋学”。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人每年 8000 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全国资助面约为在校生总数的3%,每人每年 5000 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不能同时获得。
        另外,还有高校资助和地方资助等辅助措施。高校建立了勤工助学制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取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一些市(州)、县(市、区)还设立了对大学生的奖助项目,具体政策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上述资助政策,涵盖了大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个阶段,但这不是终止,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还对毕业生进行了持续资助:一是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毕业生,包括义务兵和直招士官,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办理的助学贷款,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每年最高可达8000元;二是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我省77个县(市、区)艰苦偏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满3年的,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资助标准为每年最高6000元。
        对研究生教育阶段的资助,国家和省也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体系,具体的资助项目和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大体一致,但是资助标准和资助面相对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