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地区“一村一幼”工作现场会在喜德县
收藏此文 2018-03-16 | 编辑:admin | 阅读:620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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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全省民族地区一村一幼工作现场会在凉山州喜德县举行,现场学习彝区一村一幼的做法,回顾总结2016年工作,分析研判当前民族教育...
为加快发展民族自治地方学前教育,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水平,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今年起,省委、省政府决定将“一村一幼”计划支持范围由彝区13县扩展到民族自治地方51个县(市)。
会议要求,民族地区要落实工作责任,在州(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县为主组织实施。各县要建立政府主导,县级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村社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社联系群众紧密、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以乡(镇)、村为主做好村级幼教点(园)的管理工作。
合理布点,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大村独立举办、小村联合举办”的思路,采取“一村一幼”、“一村多幼”、“多村一幼”等形式,科学规划和建设村级幼教点(园),确保幼儿就近安全入园。个别居住特别分散、人口特别少的村,可采取举办流动幼教点、季节班、配备专职巡回辅导员等方式解决。
落实经费,今年省财政仍按每村平均2名辅导员、每名辅导员每月2000元劳务报酬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投入,保证幼教点(园)场地建设、配套设施建设、教玩具购置、保教工作开展、冬季取暖、辅导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需求,确保幼教点(园)正常运转。
做好硬件保障,“一村一幼”园舍及设备应按照“安全、适用、够用”的原则建设和配置,园舍可利用闲置校舍、村民活动室等场所改建,但必须达到国家和省对幼儿园校舍的相关规定要求,确保安全。幼教点(园)要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盥洗卫生间和必要的玩教具、图书和乐器等。
选好辅导员,州(市)教育局要参照《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一村一幼”辅导员选聘办法,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所有辅导员进行岗前保教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加强监管,建立“一村一幼”督导评估办法,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切实提高保教质量。要建立健全保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严防儿童伤害事件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刘东强调,把“一村一幼”计划扩展到民族自治地方所有县(市),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今年必须办好的20件民生实事之一,也是民族自治地方党委、政府和教育系统必须按时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对此,大家要有清醒的认识,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认真真地抓好关键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当天上午,与会者前往喜德县4个幼教点现场学习“一村一幼”工作的基本作做法。会上,凉山州、乐山市教育局和喜德县交流了实施“一村一幼”的心得和经验做法;甘孜、阿坝州及绵阳市教育局交流了思路和打算。